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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教员使用的评分制度和标准应包括在学期开始时分发给班级的教学大纲中. 这些标准或系统的任何修改都应该向班上的学生公开解释. Each 课堂上的学生也将在同样的基础上进行评估, 除非班上的每个学生都有其他的选择.

学生必须在收到成绩的学期之后的下一个常规学期结束之前提出成绩申诉. 支持改年级是学生的责任.

成绩申诉程序说明如下.

第一步:与教员进行初步会谈 

认为成绩被错误记录的学生, inaccurate, unfairly awarded, 或者根据不同于同一班级其他学生的标准, 是先要求安排一个私人会议讨论一下吗 向教师提出问题,以便获得对所给分数基础的解释.

第二步:向学校院长/系主任申诉

如果教职员认为改成绩不合适, 学生对老师的解释不满意, 学生可以向学院院长/系主任正式提交案例 提供课程的单位. 这必须在与教员会议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完成.

院长/主席可以要求学生陈述对分数不满意的理由和/或教师给出的解释. 在上诉的审议过程中, 院长/主席将私下与教员进行磋商 成员和项目主管(如果有的话)以及学生, 努力达成一个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 In a written recommendation, 院长/主席应参考教员的观点和文件, 连同学生要求更改的理由和证据,以及课程材料和其他相关信息. 如果院长/主席建议更改年级, 负责学术工作的副校长将会接到通知 是否会将更改通知班级记录,并将成绩更改通知教务处.

第三步:成绩申诉委员会审查

如果学生或教师希望对学院院长/系主任的决定提出上诉, 该人必须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的六(6)个预定的上课日内通知本科教务处主任 院长/系主任的决定. 然后,该事项将提交给成绩上诉委员会,该委员会的组成如下:(a)负责学术的副校长或其指定人员将担任成绩上诉委员会主席, (b)由副校长从学院学术咨询委员会中选出的两名教员,他们与该教员或学生的专业不是同一学院/系的成员, (c) two students from the Student 学术顾问委员会由学生学术顾问委员会主席任命,与参与上诉过程的教员或学生不是同一学院/系的成员. 年级申诉委员会应进行 a hearing. 学生和教师都将有机会展示他们各自的案例. In addition, 学院院长/系主任应提出支持其决定的调查结果和结论. The committee may, on its own initiative, 请求或收集其认为有关的证据或证词在听证会上出示.

职系上诉委员会须进行聆讯. 学生和教师都将有机会展示他们各自的案例. In addition, 学院院长/系主任应提出支持的调查结果和结论 his/her decision. The committee may, on its own initiative, 请求或收集其认为有关的证据或证词在听证会上出示.

成绩上诉委员会的裁定为最终决定. 其关于分配适当分数的决定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和教员, 还要给学术副校长一份. If the committee 发现应该进行等级变更, 然后由主管学术的副校长在班级记录和注册主任办公室安排适当的更改.